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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珠海横琴村镇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

    • 尊敬的客户:
            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》和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相关政策要求,我行拟于2024年10月25日起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         一、调整范围
           我行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如符合下列条件,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。
           二、调整规则
           (一)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以下简称“LPR”)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(加点可为负值)的浮动利率方式,且约定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-30BP的贷款,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,最低可调整至LPR-30BP。
          以下贷款不纳入本次批量调整:个人商业用房(含商住两用房)贷款。
           三、调整方式
           我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,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浮动利率贷款,无需借款人申请,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统一进行批量调整。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,此前利息均按原利率水平计算。
           四、温馨提示
          (一)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贷款,我行将在调整前发送批量调整通知短信,不同意调整的客户,可于2024年10月23日(含)前,联系贷款经办机构,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。同时,我行也将在批量调整完成后,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。
           (二)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,其它合同要素(如贷款余额、剩余期限、重定价日、重定价周期等)不变。为便捷客户,客户无需重签贷款合同或补充协议。
           (三)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,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如客户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。
           特此公告。
          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!



      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2024年10月14日